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,该县该县从严把工程项目审批关入手,将农民工工资支付实名制管理工作纳入网上审批系统监管。一方面,将农民工工资支付实名制管理列为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前置条件,所有工程项目开工前,都必须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,并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,对不按要求落实的企业,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。另一方面,对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实名制工作情况加强日常监管,对施工企业开设工资专户、工资核算材料、工资通过银行按月代发、工资保证金、施工现场信息“双公示”等7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。1-11月,累计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560万元,开具银行保函1095万元,新开工的23个项目全部开设代发工资专用账户;通过银行为3858名农民工代发工资5085万元,切实保障了劳动者合法权益。